
昆山七旬老人被誘導付3.1萬入伙美發(fā)店,法院:退23000元
近日,昆山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老年顧客被誘導“投資入伙”美發(fā)店的合同糾紛。2024年6月某天,黃女士去了常去的某美發(fā)店理發(fā),得知可帶家屬免費拍照,便告知婆婆李奶奶。第二天,年近70歲的李奶奶帶著小孫子一起到店。工作人員熱情招待,為其化妝拍照,在等待洗照片的間隙,工作人員將李奶奶帶到店內(nèi)二樓,稱要領照片需先充值,充值款項可以在店內(nèi)消費,李奶奶覺得已經(jīng)接受了相應服務,不好拒絕,便通過微信充值了8000元。隨后,工作人員出一份紙質合同,李奶奶認為自己既已交費充值,簽訂合同也是對自身權益的保護,加之其年紀大,看不清楚,店員要求李奶奶按合同約定向店里投資,原來,這并非店員誘導簽字時聲稱的 “充值憑據(jù)”,而是一份《合作協(xié)議書》, 根據(jù)其中條款,乙方(李奶奶)需向甲方(美發(fā)店),支付合作費用 51000 元,甲方贈送乙方 5000 元現(xiàn)金券?勺杂没蚪榻B親友消費后提現(xiàn),乙方介紹顧客來店消費后可享有分紅 ,店員稱若配合履行合同,現(xiàn)在活動價直減 20000 元 只需支付 31000 元即可,幾天后還可以返現(xiàn) 5000 元,如果不配合交錢將面臨法律風險。在店員的言語誘導下,李奶奶又分四次刷卡補充支付了 23000 元。隨后的半個月里李奶奶一直沒有收到返現(xiàn),擔心上當受騙,李奶奶把合同簽訂的事告訴了兒媳黃女士。黃女士多次與美發(fā)店溝通退款未果后,2025 年 2 月,在黃女士幫助下李奶奶訴至法院,最終,法院判決撤銷雙方簽訂的《合作協(xié)議書》,被告美發(fā)店返還李奶奶23000元,判決現(xiàn)已生效。
來源:九派新聞